車子駛出豪宅大門的時候,我聽到身後那道鐵門關上的聲音。
那聲音很重,像什麼東西被硬生生折斷了。像骨頭,像承諾,像我二十三歲那年嫁給林世傑時,心裡默默許下的那句話——「這輩子,我就跟這個人了。」
我靠在車窗上,額頭貼著冰涼的玻璃,眼淚一直流,流到窗面濕了一片。我沒有去擦,也沒有力氣去擦。裙子領口還被我抓在手裡,指節因為掐得太緊已經開始發痠,但我鬆不開。我不敢鬆開。好像一鬆手,最後那一點點遮住身體的東西也會被剝掉,然後我就什麼都不剩了。
暖氣呼呼地吹,吹在我的膝蓋上,吹在我赤裸的大腿上,但我還是冷。那種冷不是從外面來的,是從骨頭裡面滲出來的,像冬天的河水淹過腳踝,一點一點往上漫,漫到胸口,漫到喉嚨,最後淹過頭頂。
林世傑開著車,兩隻手僵在方向盤上,指節跟我一樣泛白。他的側臉被對向車燈掃過,一下亮一下暗,我瞥見他的嘴唇抿成一條線,喉結上下滾了幾次,像想說什麼又吞回去。
他憑什麼吞回去?
他憑什麼到現在還裝出一副受害者的樣子?
我忽然覺得好笑。真的,我差點就笑出來了。嘴角抽了一下,眼眶裡的眼淚又被擠出來,沿著臉頰滑進嘴角,鹹的,澀的,混著我咬破嘴唇留下的血腥味。
今晚發生的一切在腦子裡翻攪,像一鍋煮過頭的粥,咕嘟咕嘟地冒泡,糊成一團又燙得讓人受不了。
龍嫂替我解開淡紫色裙子拉鍊的時候,手指碰到我的腰,我全身起了一層雞皮疙瘩。她說那件太保守了,換一件,換一件鵝黃色的,領口低一點,裙擺短一點,穿起來才像來參加派對的人。我站在那間更衣室裡,鏡子裡的女人穿著那件鵝黃色的連身裙,露出一大截鎖骨和半截大腿,眼神像一隻被關進籠子的兔子。
我問龍嫂,規矩是什麼。她說三條:不能挑對象,不能動真情,中途離場就退出。她說這些的時候語氣很平淡,像在背一張用過很多次的稿子,但我看到她的眼睛閃了一下,是那種看過太多人來來去去之後,才會有的疲憊。
她是不是也曾經站在我這個位置?她是不是也曾經穿著別的女人替她挑的裙子,站在鏡子前面,認不出自己的臉?
我不知道。我只是點了點頭,說好。
然後我走出去。
然後林世傑轉過頭來看我。
他只看了我一眼。
就一眼。
然後他把視線別開了。
那個瞬間我的心裂了一道縫,不大,但很深,深到我現在坐在車上還能感覺到那道縫在風裡呼呼作響。我穿著他親手挑的裙子,他親手把我推到那個門口的,然後他不敢看我。他不敢看自己親手造成的這一切。
會場裡面十幾個人的視線像十幾根針,從四面八方刺過來。有人在笑,有人在交頭接耳,有個女人用很輕的聲音說「這個新來的身材不錯喔」,語氣像在菜市場挑豬肉。我站在原地,腳底像被釘在地板上,動不了,也不想動。我想把自己縮起來,縮到很小很小,小到沒有人看得見。
可是林世傑走過來了。
他走過來,站在我面前,伸手摸我的鎖骨。他的手指是熱的,我的皮膚是冷的,那溫度差讓我打了一個哆嗦。然後他的手往下滑,滑到胸口,滑到裙子領口的邊緣,他的眼睛裡有一種我從來沒見過的光,那不是愛,不是慾望,是某種更赤裸更原始的東西,像一個孩子第一次拆開玩具包裝時的那種興奮。
他解開我裙子的拉鍊。
金屬齒被拉開的聲音從脊椎一路爬上來,爬進我的耳朵,爬進我的腦子,爬進我二十三歲那年穿著白紗站在他面前說「我願意」的那個早上。
然後胸罩被扯下來。
我的乳房暴露在所有人面前。十幾個陌生人,十幾雙眼睛,十幾張我這輩子從來沒見過的臉,看著我赤裸的上半身,看著我因為緊張而挺立的乳頭,看著我因為羞恥而微微顫抖的小腹。
有一個男人吹了一聲口哨。
那聲口哨像一把刀,從耳膜刺進去,穿過腦漿,釘在我最不想觸碰的那段記憶上——六歲那年,爸爸提著行李箱走出家門,隔壁的阿姨探頭出來看,然後用一種幸災樂禍的口吻對她老公說「你看吧,我就說那個男人不是好東西」。
我蹲下去。
我抱住胸口。
我開始哭。
不是那種小聲啜泣,是嚎啕大哭,是那種從肺裡擠出來的、停不下來的、像要把內臟都嘔出來的哭聲。眼淚糊了滿臉,鼻涕混著淚水流進嘴巴,我聽到自己的哭聲在會場裡迴盪,難聽得要命,但我停不下來。
然後龍哥說:「帶她回去吧,今晚不適合。」
然後林世傑替我穿上裙子,把我拖出側門,塞進車子,發動引擎,駛離那棟豪宅。
然後我現在坐在這裡,靠著車窗,眼淚還在流。
外婆。
我想起外婆。
外婆在我很小的時候跟我說過一句話,她說:「芸芸啊,女人的身體是自己的,不是給男人糟蹋的。妳以後長大,要找一個懂妳、疼妳、把妳當成寶貝的男人,才可以把身體交給他。」
外婆,我找到了。我以為我找到了。
林世傑追我的時候,每天早上騎機車到我家巷口等我,載我去上課,放學再來接我。下雨天他把雨衣給我穿,自己淋得全身濕透,還笑著說「沒關係啦我身體好」。我感冒的時候他翹班去買粥,端到我家樓下,打電話說「妳下來拿一下,我放在這裡就走,怕傳染給妳同事」。
我以為那是愛。
結婚那天他掀開我的頭紗,眼眶紅紅的,說「芸芸,我會對妳好一輩子」。那天晚上我把自己交給他的時候很痛,但他抱著我說「沒關係,慢慢來,我會等妳」。
我以為那是愛。
可是愛一個人,會把她推給別的男人嗎?
愛一個人,會在她最脆弱的時候解開她的衣服,讓十幾個陌生人看她的身體嗎?
愛一個人,會在她蹲在地上嚎啕大哭的時候,還猶豫要不要帶她離開嗎?
我閉上眼睛,眼睛很痠,痠到眼皮像被砂紙磨過一樣。眼淚從閉合的眼縫裡擠出來,滑過鼻翼,滴在抓著領口的手指上。
車子轉了一個彎,我的身體跟著晃了一下,額頭從玻璃上滑開又撞回去,咚的一聲,悶悶的,不痛,但震得腦子嗡嗡作響。
「芸芸。」林世傑開口了,聲音沙得像砂紙刮過鐵皮,「妳還好嗎?」
還好嗎?
他問我還好嗎?
我笑了。真的笑出來了。嘴角牽起來,眼淚又流進去,鹹得發苦。我沒有轉頭看他,我只是看著車窗外不斷往後退的路燈,一盞一盞,橘黃色的光暈打在飄落的雪片上,亮一下就被吞進黑暗裡。
「林世傑。」我開口了,聲音啞得連自己都認不出來,「你告訴我一件事。」
「妳說。」
「你剛剛在會場裡,」我的聲音很輕,輕到幾乎被暖氣的風聲蓋過去,「看到我被那麼多人盯著看的時候,你覺得興奮,還是覺得難過?」
他沒有回答。
方向盤上的手指動了一下,指節從泛白變成微微發抖。他的喉結又滾了一次,嘴唇張開又閉上,最後什麼都沒說。
沉默就是答案。
我閉上眼睛,後腦杓靠回椅背上,把臉轉向另一側,不讓他看到我現在的表情。因為我現在的表情一定很難看,一定扭曲得不像我自己,像一個終於發現自己一直在騙自己的蠢女人。
愛情是什麼?
我二十三歲了,教了好幾年的幼稚園,每天教小朋友說「愛爸爸愛媽媽愛老師愛同學」,但我自己到底懂不懂什麼是愛?
林世傑說他愛我,所以他想要讓我們的性生活更刺激、更多元、更開放。他說這是夫妻之間的情趣,是信任的表現,是願意把彼此最快樂的樣子分享給別人看。他說很多夫妻都這樣,連上流社會的人也流行,這是成熟大人的遊戲。
可是我感受不到愛。
我只感受到羞恥。
我只感受到被他推到一群陌生人面前,像一件展示品,像一盤端上桌的菜,讓別人用視線舔過我每一寸皮膚。
如果這就是他給我的愛,那我不要了。
車子又轉了一個彎,這次轉得比較急,我的身體被慣性甩向車門,肩膀撞上玻璃,痛了一下。
「到了。」林世傑的聲音很輕,輕得像怕吵醒什麼東西。
我睜開眼睛,看到我們住的公寓大樓,灰白色的外牆被風雪打得濕漉漉的,騎樓下的燈管閃了兩下,發出滋滋的電流聲。
這個地方,我住了兩年。
每天早上六點半起床做早餐,煎蛋、烤吐司、泡咖啡,然後叫林世傑起床。他吃早餐的時候會看手機,我坐在對面吃自己的,偶爾他會抬頭對我笑一下,說「老婆煮的蛋最好吃」。下班回來我洗菜他切肉,兩個人擠在小小的廚房裡,手肘碰手肘,他會趁我不注意偷親我的脖子,然後笑嘻嘻地閃開。
那些畫面現在想起來,像隔了一層霧,模模糊糊的,不太真實。
因為那些畫面裡的那個林世傑,跟今天晚上把我裙子拉鍊解開的那個林世傑,是同一個人嗎?
還是說,他從來都是同一個人?只是我一直沒有看清楚?
車子停進停車格,引擎熄火,暖氣停了,車廂裡忽然安靜得只剩下我們兩個人的呼吸聲。他的呼吸很重,我的呼吸很淺,兩種頻率交錯在一起,像兩條永遠不會重疊的平行線。
他解開安全帶,轉頭看我,伸過手來想幫我解開安全帶。他的手指碰到我鎖骨的時候,我整個人縮了一下,像被燙到一樣往後躲,後腦杓撞上車窗,咚的一聲。
他的手停在半空中。
「芸芸——」
「不要碰我。」我的聲音很平靜,平靜得連自己都嚇一跳,「林世傑,從現在開始,不要再碰我了。」
他僵住了,手指在半空中彎了彎,然後慢慢縮回去,放回方向盤上。
我解開安全帶,推開車門,冷風灌進來,裙子被吹得往上翻,露出一截大腿。我沒有去拉,就讓它翻著,赤著腳踩在溼答答的柏油路上,踩過融了一半的雪泥,踩過水窪裡倒映的橘色路燈,一步一步往公寓大門走。
腳底很冰,冰得刺痛,但我沒有停下來。
林世傑在後面叫我,他的腳步聲趕上來,踩著水花,啪嗒啪嗒,一隻手抓住我的手臂,抓得很用力,五根手指掐進我的上臂肉裡。
「芸芸,妳不要這樣,我知道妳很難過,但我們先上樓,坐下來好好談,好不好?」他的聲音在發抖,眼眶紅紅的,睫毛上沾著雪水,看起來很狼狽。
我轉頭看他。
這個男人,我愛了五年,嫁了兩年。他的眉毛、他的眼睛、他的鼻子、他的嘴唇,每一寸我都親過,每一寸我都覺得是世界上最好看的。
可是現在我看著他,只覺得陌生。
「林世傑,」我開口,聲音被風雪吹得斷斷續續,「你告訴我,我們之間,還有什麼好談的?」
他的嘴唇顫了一下,沒有說話。
我撥掉他的手,轉身走進公寓大門。
風雪從背後灌進來,吹在我光裸的背脊上,沿著脊椎一路往上爬,像今晚所有的屈辱和眼淚,都凝結成冰,嵌進我每一節骨頭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