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坐在書桌前,手指停在林默的號碼頁面,窗外的陽光從左邊移到右邊。那天晚些時候,我照例去管理室領包裹,正巧碰到林默提著便利商店的塑膠袋走進來,裡頭兩盒微波食品。他朝我點頭,我盯著那袋東西,嘴巴像有想法,腦子還沒跟上。
「你又吃這個喔?」我脫口而出。
他愣一下,舉起袋子,笑得有點不好意思。「下班晚,方便就好。」
我低下頭,把包裹抱在胸前,心跳快得像剛跑完最後一圈。管理室的燈管嗡嗡作響,管理員翻著報紙,冷氣從門邊吹過來,帶著外頭柏油路的熱氣。我吞了吞口水,指甲在紙箱邊緣壓出淺淺的痕。
「不然……你晚上來我家吃?」我抬眼看他,聲音悶悶的,像從很窄的縫裡擠出來。「我平常都自己煮,多一副碗筷而已。」
他停下動作,袋子垂在腿側,瀏海被冷氣吹得微微晃。那雙眼睛亮了一下,像小孩收到意外的禮物。「可以嗎?」
「可以啊。」我點頭,覺得自己點頭得太快,又補了句:「如果你不嫌棄我手藝普通。」
「不嫌棄,我想去。」他往前站一步,語氣裡帶著明顯的高興,連提袋的手指都收緊了點。他忽然想到什麼,表情垮了一點點。「可是我晚上八點要開會,得在七點五十前離開。」
「沒問題,我五點半就煮好了。」
他咧嘴一笑,露出一排整齊的牙。「那今天開始?」
「好。」我抱緊包裹,目送他走進電梯。門關上前,他朝我揮揮手,我也揮了揮。回家的路上,我的腳步像踩在雲上,輕飄飄的,連包裹裡是什麼都忘了看。
傍晚我煮了三樣菜,玉米排骨湯、番茄炒蛋、清炒青菜,分量不多不少。林默六點整按鈴,手裡提著一袋水果,另一手還拎著剛從超市買的豬肉片。他站在玄關脫鞋時,眼睛掃過屋裡一圈,說我家很乾淨。我接過水果,指尖碰到他的手,溫溫的,像剛從外頭帶進來的太陽。
那天我們聊了很多,從他的工作到晚間會議,從我的網拍到寄貨趣事。我發現他吃飯很快,可每樣菜都夾得平均,湯匙放下的姿勢很輕。他離開前站在門口,皮鞋跟在地墊上敲了敲。「謝謝彩霞姊,明天我帶魚來。」
我點頭,說好。門關上後,我靠在門後,耳朵裡還留著他叫「彩霞姊」的尾音。我低頭看腳上的室內拖鞋,忍不住笑了起來。
接下來一個禮拜,他天天六點來,八點前離開,從不遲到,也從不空手。有時帶牛肉,有時帶豆腐、青蔥、一盒雞蛋,像把超市的食材輪流搬進我廚房。我負責洗菜、切菜,他負責在旁邊遞盤子、聊天。我慢慢摸出他的口味,不喜歡太鹹,湯一定要燙。他也開始會說一些工作的煩惱,說客戶難搞,說會議總愛挑下班時間開。
第七天,他帶來兩條黃魚。我裹粉煎得金黃,醬油嗆鍋時油煙竄起,他站在抽油煙機旁幫我搧風。晚霞從廚房的小窗照進來,把流理臺染成橘紅色。我彎腰開冰箱拿檸檬,短褲的褲管往上滑了一截,露出大腿前側。拿完起身時,瞥見林默的目光從我的腿往上移,像被什麼燙到,很快轉回鍋裡的魚。
我裝作沒發現,繼續擠檸檬汁。心臟跳得又快又重。
其實這一個禮拜,我穿的衣服一直有小小的變化。前三天還是長褲,後來換成八分褲,露出腳踝。第五天穿六分褲,小腿全露出來。他每次眼光掃過我腳邊,都會多停那麼零點幾秒。我為這零點幾秒,收衣服時總要再三猶豫,最後還是把褲管往上折一點。
今天早上,我盯著衣櫃發呆,最後拿出一條深藍色的棉質短褲。長度遮到大腿一半,坐下時會再往上縮。我站在鏡子前,看自己露出的腿,皮膚算白,沒有太多疤痕,腿形也還算直。我告訴自己這是天氣熱,不是刻意穿給誰看。可花灑沖過腳踝時,我已經知道他今天會來。
晚餐吃到一半,我在椅子上挪了挪,翹起右腿。短褲的布料貼著大腿,燈光照下來,皮膚像抹了層薄薄的油。他端著碗,眼睛看著菜,筷子夾了塊魚。我把腳放下,換成左腿翹上去,拖鞋在腳尖晃了晃。他喝湯喝到一半,嗆了一下,別過臉咳了兩聲,耳尖紅得像被熱湯蒸過。
我抽了張衛生紙遞給他,努力憋著笑。「吃慢一點,沒人跟你搶。」
他接過紙巾,沒看我,只低著頭擦嘴。我看到他耳朵的紅,從耳骨一直蔓延到臉頰。那紅色很淡,淡得不仔細看會錯過。但我不可能看錯,因為我整個晚上都在注意。
吃過飯,我收碗,他搶著洗碗。我站到一旁擦盤子,他低頭沖水,水聲嘩啦嘩啦蓋過抽油煙機殘留的油煙味。他突然開口,聲音壓在水聲底下,聽起來有點緊:「彩霞姊,妳的腿是不是曬黑了?」
我停下擦盤的動作,低頭看看自己的腿。哪有黑,白得像剝了殼的水煮蛋。我忍住笑意,把盤子放進碗架。「哪有,我每天都穿長褲防曬。」
「是嗎?」他沒追問,關上水龍頭,甩甩手上的水珠。我從口袋拿出手帕,他接過去擦手。我瞥見他不敢往我這邊看,整張臉都朝著流理臺的磁磚,連脖子都透著淺淺的粉色。
那天他走得比平常早了五分鐘,說是七點四十分要提早進會議室準備。我送他到門口,他穿鞋的動作有點急,鞋帶纏兩次才綁好。他站起來,目光落在門框上,不看我。「明天想吃什麼?」
「你帶什麼,我煮什麼。」
他點頭,走了。門關上後,我跑到陽臺,靠著欄杆往下看。他走出大門,路燈把他的影子拉得細長。我看著那個背影慢慢消失在C棟的方向,嘴角的笑再也藏不住。
我終於確定了。
林默喜歡我的腿。
我回到客廳,坐在他剛才坐過的位子上,抱枕還留有淡淡的體溫。我伸直雙腿,腳尖在空氣中畫圈。電視開著,新聞主播的聲音嗡嗡地響,我一個字都聽不進去。腦子裡全是今晚他低頭喝湯時,耳尖那抹紅。
我摸出手機,滑到他的號碼頁面,想傳點什麼,又放下。不行,不能太急。我得慢慢來,像這一週的褲管,一天往上折一點。今天露到膝上,他已經害羞成這樣,明天呢?我往後靠進椅背,把抱枕摀在臉上,悶悶地笑了起來。
笑完,我把抱枕拿開,起身走到房間的全身鏡前。鏡子裡的女人穿著短褲,頭髮披散,臉頰紅撲撲的。我側過身,看看自己的腿,又站正,把褲管拉高一點,再放回原位。明天燉一鍋牛肉,他那天說想吃。
我拿出手機,點進天氣預報。明天高溫三十一度,我該穿哪條短褲?白色的?灰色的?還是那件淺卡其?我滑著網拍頁面,想說要不要再買幾件新的,又覺得這樣太刻意。我放下手機,躺到床上,短褲的褲管往上縮,大腿貼著涼涼的床單。
「林默喜歡我的腿。」我對著天花板小聲重複,像在確認一件天大的秘密。話才講完,手機突然震了一下。我抓起來看,訊息通知跳出來,寄件人:林默。我深吸一口氣,拇指卻有點抖。
點開對話框,他傳了一句:
「今天魚很好吃,明天想吃彩霞姊的牛肉。」
我盯著那行字,嘴角翹到最高。他沒提腿,可他傳訊息的時間比平常晚,他平常不傳這種話。我打字回覆,刪了三次,最後只回了一個微笑貼圖。發出去那一刻,我聽見紗窗被夜風吹得輕輕一響,像心跳漏了一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