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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2 章

天啊。

我躺在床上盯著天花板,嘴裡反覆念著這兩個字,唸到後來自己都笑出來。翻身把臉埋進枕頭裡,悶悶地笑,笑到肩膀發抖。林默牽我回A棟樓下的時候,管理員伯伯從窗戶探出頭,笑咪咪地問我怎麼滿臉春風,我只說了句「散步回來」,聲音飄得連自己都覺得心虛。林默站在旁邊,手還抓著我沒放,等管理員縮回窗裡,他才低頭在我耳邊丟一句:「明天早上,穿今天買的鞋,我等妳。」然後親了親我髮際,轉身往C棟走。我站在門口看他背影,看他走了幾步又回頭,朝我揮手,路燈把他整個人照得暖暖的。我像個少女一樣揮手,揮到手痠才進門。

我和默默交往了。

我踢掉鞋子,把袋子往餐桌一擱,整個人倒進客廳小沙發,兩腿掛在扶手上晃。那個吻的味道還黏在嘴唇上,檸檬水的酸、林默的熱、河風的涼,全攪在一起。我伸手撫了撫自己嘴唇,又羞得縮回手,好像那上頭還留著他舔過來的觸感。手機從口袋滑出來,我抓在手裡按亮又按暗,反反覆覆,不知道想幹嘛。

訊息聲響了。

我幾乎是跳起來的,手忙腳亂地輸密碼,兩次都按錯,第三次才解開。林默的頭貼旁浮著幾條新訊息,我深吸一口氣,像拆禮物似地點進去。

「寶貝,以後你就是我的寶貝喔。」

我愣住了,短短一行字,我卻像看不懂一樣,逐字逐字在心裡默唸三遍。眼眶說熱就熱,視線糊成一團。他叫我寶貝。林默,二十二歲、俊得像畫報上走下來的林默,叫我寶貝。一整個晚上接連發生的事,沒有一件像真的,我掐了自己大腿一把,會痛,痛得我嘶出聲。

手機又震一下。

「寶貝早點睡,不要熬夜喔。」

我捧著手機貼到胸口,像要把他短短幾句話塞進身體裡。接著跳出來第三條。

「我的心肝寶貝,愛妳的林默。」

我對著螢幕又哭又笑,一個人坐在開了小燈的客廳裡,像瘋子一樣。忽然湧上的念頭讓我心跳得更快,我抱緊手機,手指在對話框邊緣遊移,嘴裡小聲地、帶著羞意地嚷嚷:「他叫我寶貝,我都想叫他老公了……」

話一出口我就把自己嚇了一跳,整張臉瞬間燒起來,連腳趾都蜷了。我從來沒有這樣想過,至少在今晚之前不敢這樣想。我甚至沒有正式交往過的對象,前夫是相親認識的,結婚前沒牽過幾次手,甜言蜜語更是沒聽過半句。林默不過短短幾行字,就把我前半生沒嘗過的甜蜜全補上了。

我縮回床上,把自己裹進被子裡,手機亮度調到最低,捨不得把那些訊息滑掉。指腹沿著「心肝寶貝」四個字慢慢劃過去,一筆一劃,像要把那份真心按進皮膚底。我閉上眼,腦海裡全是林默的影子和聲音。他的手臂、他的體溫、他低下頭吻我時的睫毛陰影,一切都太清晰,清晰得讓我小腹隱隱發熱。

我夾緊雙腿,翻個身,又把被子拉高蓋到鼻尖。半晌,我鑽出被子,把手機螢幕朝向自己,像對著林默小小聲說:「老公,我今天還是要性幻想你喔。」聲音細得連自己都快聽不見,可話一說出來,心臟跳得像是要從喉嚨蹦出來。我咬著下唇,腿間已經泌出一點濕意,身體誠實得讓我無地自容。我在棉被裡蜷成一團,手指攥著睡衣下襬,腦子裡反覆回放他在河畔吻我的舌、扣在我後腰的手、貼著我耳邊的那句「愛妳的林默」。今晚我不再只有幾根手指,我帶著他給我的頭銜,帶著那一聲寶貝,身體燙得比任何一晚都難熬。可我終究沒有真的碰自己,只是抱緊被子,讓那份渴望悶在體內,燒得我昏昏沉沉。

隔天早晨,鬧鐘還沒響我就醒了。鏡子裡的女人眼睛微腫,眼周泛紅,嘴唇卻像抹了胭脂。我洗了把臉,換上林默挑的白色棉質運動上衣,套上深灰色透氣長褲,再蹲下來拆開鞋盒。那雙淺灰配粉色的慢跑鞋靜靜躺在紙團裡,鞋帶整整齊齊,像他昨晚幫我試穿時一樣美好。我小心翼翼穿上,站起來走了幾步,鞋底軟得恰如其分,腳踝被溫柔地托住。我對著鏡子照了又照,明明只是晨跑,卻緊張得像要去約會。

下樓時天剛亮,中庭的茉莉花還沾著露水。林默已經在花圃邊等我,穿深色運動上衣和短褲,露出一截結實的小腿。他看見我,眼睛先落在鞋上,再慢慢抬到我的臉,笑得露出虎牙:「早,寶貝。」

我腳下一軟,扶住門框才沒跌倒。那個稱呼從他嘴裡說出來,比訊息更叫人招架不住。我低著頭小步走過去,站到他面前,兩手揪著衣襬,囁嚅著回:「早……默默。」

「不錯喔,穿起來很好看。」他繞著我走半圈,目光像在檢查,又像在欣賞:「我就說這雙最適合你,跑起來很輕,等一下你就知道。」

他伸手拉正我衣領,指節有意無意擦過我鎖骨。我縮了縮,又捨不得後退,只仰起臉望他。晨光從中庭斜斜打進來,在他耳尖鍍一圈淡金。我喃喃開口:「默默。」

「怎麼啦寶貝?」他偏頭,聲音輕輕的,像怕嚇跑我。

「沒事,」我搖搖頭,朝他笑,眼眶卻不爭氣地浮上一層水光:「覺得我好幸福喔,我是不是做了什麼大善事啊?」

他先是一愣,隨後咧開嘴,伸手搔了搔後腦,笑得燦爛又傻氣:「小傻瓜亂想啥,走,跑步啦,不然太陽要大囉。」

他牽起我,沒選平常環社區那條大路,反而帶我走側門的榕樹小徑。我跟他並肩跑,鞋底踩著落葉嚓嚓響,蟬還沒醒,只有偶爾幾聲鳥叫。他速度放慢,配合我呼吸,中途還不時偏頭看我有沒有跟上。我跑得直喘,臉頰發熱,可是每一步都像踩在雲上。太陽越過樹叢,光點落在他微微汗濕的後頸,小汗珠隨著步伐滑進衣領。我努力平住呼吸,不想讓他覺得我體力太差。他像看穿我在撐,慢下腳步,改成快走,手往後伸向我:「來,再陪我跑一小段就好,你調一下呼吸,用鼻子吸、嘴巴慢慢吐。」

我乖乖照做,抓著他兩根手指。那雙慢跑鞋果然輕得像沒穿,腳下彈彈的,整個人像被他的節奏帶著走。我們繞過社區外圍小徑,經過回收站時,王伯伯已經在整理紙箱,他老遠就揮手喊:「早啊,阿霞,今天跟小帥哥一起跑啊?」

我羞得只想找地洞鑽,林默卻大大方方回:「王伯伯早,我們是男女朋友啦!」

王伯伯笑得滿臉皺紋堆成花,比手畫腳說要請我們吃糖。我扯了扯林默袖口,低聲嗔他:「你小聲點啦……」

他反而握緊我,嘴角翹得老高:「我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。」

我耳根發燙,別過臉不看他。風把樹葉吹得嘩嘩響,空氣裡有青草和泥土混著的氣味。回程經過中庭噴水池時他停下,讓我靠著池邊喘口氣。我仰頭喝水,他接過去也跟著喝,瓶口離開嘴唇時我下意識吞了吞口水,眼神亂飄。他發現了,低聲笑:「想什麼?」

「沒、沒有。」我搶回水壺,嘴硬得很。

「我昨天回家也睡不著,一直想我們在河邊的事。」他突然正色,聲音壓得低,只有我一個人聽得見:「想你的嘴、你的眼淚,還有你跟我說喜歡我的時候。」

我整個愣住,水壺蓋子都轉不開。他靠過來,肩膀貼著我肩膀,體溫穿透薄薄衣物燙著我。他偏頭看我,目光認真得讓我雙腿發軟:「我本來以為自己很能忍,碰到你才知道,我根本不想忍。」

我張了張嘴,喉嚨乾得說不出話。他像察覺自己講太露骨,耳朵微紅,咳了聲,牽著我站直:「走,送你回家。」

我們又小跑起來,繞過熟悉的巷口,經過警衛室時管理員又探頭笑。我已經無力反駁,只把臉朝林默背後躲。他在A棟門口停下,牽著我兩手,搖了搖:「今天不進去打擾你,中午有會要開,我下班直接來吃飯,好不好?」

我點頭,又怕他看不出我有多願意,補一句:「我煮你愛吃的番茄麵。」

他眼睛一亮,俯身快速啄了一下我額頭:「好,等我回家。」

他轉身朝C棟跑,跑沒幾步又回頭,朝我比了比手機。我懂他意思,要我看訊息。我站在門口掏出手機,他果然傳來一句話。

「回到家跟我說,寶貝女朋友。」

我對著那行字傻笑,笑得嘴角都痠了,慢慢走進電梯,按亮樓層鍵。電梯鏡面映出我通紅的臉,和腳上那雙嶄新的慢跑鞋。我到家先漱口、換下汗濕的上衣,才躺回床邊打字回他。打了又刪,刪了又打,最後只發出一句:「我到家了,你騎車小心。」

發出去沒多久,他回一個親嘴的貼圖。我捧著手機,又把自己埋進枕頭裡,覺得整個房間都浸泡在一股甜膩膩的氣味裡。今天才剛開始,我就已經開始期待傍晚六點。我翻個身,琢磨著番茄麵要煮軟一點,還是維持他喜歡的嚼勁;又想晚點去市場買兩顆牛番茄,順便挑一袋他愛吃的滷豆乾。想到他坐在地板上剝鞋帶、耳後有汗、喉結上下滾動的樣子,我大腿內側無意識地收緊,呼吸又開始不平穩。我摀著發燙的耳朵,把臉埋進雙腿間,像要把這份全新的、滿得要溢出來的喜歡,用力按回身體裡。